尽管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消费国之一,但是中国的钢铁企业并没有掌握铁矿石定价的话语权。铁矿石价格的跌宕起伏,成为钢铁企业生产成本中最难控制的一部分。
2012年,62%铁品位矿石普氏均价为129.99美元/吨,而三大矿山开采成本仅为30美元/吨~50美元/吨,矿山获得的暴利可见一斑。进口铁矿石价格从2012年9月份的88美元/吨涨到2012年12月下旬的115美元/吨,而后在需求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又一路拉涨,曾达到155美元/吨,虽然3月中旬有小幅下降,但依旧处于高位。与此同时,全球钢铁行业却出现巨亏。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生存环境可谓天壤之别。
尽快找到合理的铁矿石定价和交易模式,营造健康合理的产业链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球钢铁业共同的当务之急。
“公平指数”难言公平
谈到进口铁矿石价格,绕不过的话题就是当前的铁矿石定价模式———指数定价。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全球钢厂减产,进而使得按年度定价的合同执行受到空前的压力,一直推行指数定价概念的必和必拓利用这个机会,在其他两家矿山巨头(力拓、淡水河谷)或明或暗的配合下,以“不供货”、“少量折扣”等手段瓦解了铁矿石年度定价体系,处于弱势的钢企于2010年“被选择”了指数定价。
自铁矿石价格开始采用指数定价以来,普氏能源机构为了推广其产品,举办了多次培训和研讨会,但对于众人所关心的“指数价格是如何产生的”从来都没有给出过科学、合理的解释。它的解释只是:采集市场上现货成交的数据,根据科学的方法论得出。
业内专家曾表示,普氏指数定价模式经过实际运行,显露出很多弊端,由于编制指数采集的样本交易量太小,容易产生人为影响市场价格的情况。据统计,每月中国市场大约只有500万吨的进口铁矿石现货交易量,而中国每月约6000多万吨的铁矿石均通过长协矿的方式按指数定价结算。也就是说这6000多万吨的铁矿石价格都要被迫跟随这500万吨中那一部分创出高价交易形成指数的价格,由此矿山公司可以实现以少博大的杠杆效应。
例如,编制指数的一些主要成交样本大多来自国外矿山的招投标交易,但国外矿山的铁矿石招标量只占其生产量或销售量的很少一部分。以必和必拓的现货招标交易为例,当市场上采购的贸易商和工厂多时,它就有计划地放出少量现货招标,从而给市场造成缺货的假象,买家只有出高价才能拿到现货,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高价成交,这一高成交价格被统计进当天的指数,使得指数大涨;相反,当市场低迷时,它作为卖方,就不再招标,而改为和买方以不固定价格成交,例如以装船月的当月指数结算,按普氏的统计方法,如果没有固定成交价格,则指数不变化,这样就造成了市场即使低迷,指数却依然坚挺的怪现象。
此外,国外矿山招投标的过程完全是“黑箱操作”。例如,国外矿山的标书具体发给了谁、投标情况如何不得而知;投标的客户是哪一家、投标返回的情况如何不得而知;客户中标后,确认客户中标的标准也不得而知。“用很小的招标量作为主要交易样本来编制铁矿石价格指数,并以此作为大量长协矿结算的'标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业内专家说。
笔者认为,招标本身应该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首先要由有招标资质的公司发标并公示招标内容和条件,最后招标结果也要公示。将国外矿山私自“黑箱操作”得出的价格作为有法律约束性的合同结算依据的做法应该受到质疑。
“透明平台”全无透明
个别矿山除了采用“黑箱”招标的操作外,还试图通过各种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大程度地影响市场。
2013年1月16日,在经历了连续快速拉涨的进口铁矿石价格初显回落趋势之际,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必和必拓于新加坡环球铁矿石现货平台(GlobalOre)上回购其自己刚售出的铁矿石,以145.5美元/吨的价格成交10万吨62%品位麦克粉,此举使得刚刚开始下跌的指数马上止跌。此行为在业内被广为“诟病”。
众所周知,GlobalOre平台是在必和必拓公司的强力推介下产生的,而这个平台也被认为是必和必拓推进铁矿石金融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成立初期,该公司在游说钢铁企业参与该平台时表示,平台秉承“公开、透明”的交易原则,但在实际的运营中则与其标榜的相差甚远。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前一段市场价格上涨的过程中,除了长协矿以外,必和必拓把几乎所有的现货都放在新加坡这个平台上来销售,每天都创造出新的高价,必和必拓一家企业在新加坡GlobalOre平台上的交易量占其总业务量的85%~90%。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12月份到2013年1月份,在GlobalOre平台成交的矿石几乎均来自澳大利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成交的买方一直只是固定的两三家贸易商,且每天的成交价格均比前一天高出4美元/吨~5美元/吨,导致矿价和指数的人为大幅度拉涨。这种情况使人们对GlobalOre平台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的怀疑进一步加深。
“合作共赢”远未实现
由上可见,矿山操纵市场的行为无处不在,而指数定价的模式和GlobalOre交易平台的弊端显而易见。当前,矿石价格被指数化,指数又被矿山招标和交易平台操纵,众多钢铁企业与矿山的合同又大多采用“定量不定价”的模式,这样一来,矿山用大量的长协合同锁定了众多钢厂大部分的需求,从而使其大力度扩产没有销路之忧,同时又采用以最高的现货价格为依据的指数作为长协合同的结算价格。
产业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暂时的困难,钢铁行业近年来受到市场的影响起起伏伏,时有被迫减产等现象。当钢厂生产遇到困难需要矿山企业予以理解之时,个别矿山企业并不是以协作共赢的态度处理,而是一概拒绝,强迫钢铁企业以高价格执行合同,并威胁将“中断供货”或“通过法律裁决”。相反,在矿山企业的生产遇到问题时,例如像天气影响,甚至其自身的设备故障等等,矿山企业可以根据其意愿随意调整,或是推迟装货期、更换装货品种,或是扣减货物,影响到钢厂的价格和生产需求等等。原则上合同双方应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在这里仍未得到体现。
矿山企业的这些行为严重地损害了钢铁行业的利益,我们应该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维护公平合理的贸易和商业秩序。笔者了解到,中国很多钢铁企业建议通过司法渠道应对几大矿山企业的招标行为,特别是对必和必拓在GlobalOre上的成交、回购等情况予以调查,对黑箱操纵价格的“黑幕”予以揭露并公布于众,并坚决抵制这种不正当的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
此外,我们还要尽快找到合理的铁矿石定价和交易模式,取代指数定价的模式。目前这种少数成交形成指数,绝大多数的大合同量交易跟随指数价格的现状是不合理的,是不符合市场运行逻辑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即使铁矿石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进一步加剧,矿山巨头们也依然能够通过类似的方式控制铁矿石价格。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特性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我们寄希望于个别矿山企业和贸易商良心发现而不“操控”价格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
不可否认,在商品交易的演化过程中曾经形成过不同类型的参考指数,有石油的相关指数,有关于煤炭的指数,还有其他大宗商品的参考指数,包括钢铁产品也有相关的指数,但所有这些指数大多只作为市场参考而不是直接作为合同定价结算的唯一依据,这些商品的价格确定都是根据市场行情,综合考虑行业情况、交易数量以及买卖双方的合作等因素确定的。铁矿石的定价机制在个别卖方的强力推动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契机下,由年度固定价格转变为完全根据某一个特定的指数定价,这中间缺乏一个价格发现、演变、合理化并逐步被行业认可的过程。
随着国内外矿山企业的逐步扩产,铁矿石市场的供需情况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几家主要矿山企业的铁矿石供应量要比2012年净增加1亿吨,供过于求的局面将不可避免。几大矿山企业对钢铁行业的依赖程度在逐年增加,今年各大矿山企业的财报中,大部分业务的收入和利润都大幅下降,唯有铁矿石业务“风光依旧”。钢铁企业要借此机会积极寻求建立公平合理的铁矿石贸易秩序。
笔者认为,未来的铁矿石采购要根据不同钢厂的产品、成本控制以及生产特点,根据不同的数量、品种、市场情况而采取不同的固定或浮动方式,并适时调整的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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