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6日起,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停工。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到2月27日,经验收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1月26日前,全市所有停产停工矿山企业将对生产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原材料、设备、工具按规定入库,并将剩余火工品等危险物品主动上缴到当地炸药库储存,安排值班值守和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工作。按照要求,危险场所、厂区周围,通向矿区、厂区道路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据统计,全市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59家,其中,露天矿山32家,地下矿山21家,尾矿库31家,轮窑企业75家。市安监局矿山安监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期间,确需生产和基建的企业须履行报批制度。预计约有12家,主要涉及水泥、化工、轮窑企业及冶金企业原料矿山,大中型铁矿,以及在建大中型重点矿山。
此外,春节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将成立验收组,对停产停工的非煤矿矿山企业进行复产验收,经验收符合条件的,下达复工复产令。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将追究企业及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超过45天仍未整改合格的矿山,将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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