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日期: 2010-6-4 公告号: 10-285g |
工程名称: 青岛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业务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 |
招标类型: 公开 |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
工程结构: 框剪 |
工程地址: 青岛市福州北路 |
计划工期(天): 90 |
工程规模: 18945.9㎡ |
预计造价(万元): 400.00 |
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70200200902158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07]626号 |
招标代理: 青岛琴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杜魁 0532-88987382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曹春和 0532-85789829 |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办公楼地上11层精装部位包括门厅、礼堂、会议室等总装修面积约2500 M2 |
投标要求:
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同时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0年6月24日9时至2010年6月30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应提供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建筑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及青建管字[2010]11号(详见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 2010年7月1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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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0年06月24日09时 ---- 2010年06月30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