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 2010 年6月 24 日 9时至 2010年6月30 日 16 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城阳区山城路195号)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还需提供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报名时一并提交);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5、青岛市辖区以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界定要求的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注册地不在城阳区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城阳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供城阳工商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9、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界定要求的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企业必须出具城阳区解欠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
11、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材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8、10条要求的材料,6、7、9作为资格预审条件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 7月1 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