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本工程含土石方开挖,人工清基,外运,场内倒运,基坑边坡支护,有组织降排水及基坑土方回填等工程,允许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0年6月21日14时至2010年6月28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执行《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即:省外注册建造师进鲁执业的,须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申请人办理备案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原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印章及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同时提供由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出具的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8 条要求的材料一份。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和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29日11时前通知选中的单位,凡未被选中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