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25630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支票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并持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报名时一并提交);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资格预审办法:
1、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2、所有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税收在崂山区缴纳的有效承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