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1070319 安装工程|
锦州龙栖湾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区内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龙栖湾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区内亮化工程已由锦州龙栖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锦龙经发【2011】26号、锦龙经招核【2011】48号),项目业主为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龙栖湾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区内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龙栖湾新区。
2.3建设规模:龙栖湾大道(娘娘宫高速口—滨海大道)全长16.7公里,路宽约30米(红线距离),双向六车道,采用12米灯杆,双向对称安装,安装间距33米,共安装1008基杆。滨海大道(滨城大桥—小凌河海口大桥凌海交界)全长12公里,路宽约18米,双向六车道,采用10米灯杆,双向对称安装,安装间距30米,共安装672基杆。龙栖湾大桥全长666米,进行太阳能霓虹灯亮化。滨城大桥全长821米,进行太阳能霓虹灯亮化。小凌河海口大桥全长1121米,进行太阳能霓虹灯亮化。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锦州龙栖湾新区
联 系 人:李晓明
电 话: 0416-334315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小区19-1号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刁朔
电 话: 0416-3585285
传 真: 0416-358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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