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兴业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锦州兴业阳光住宅小区施工监理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招标核[2011 ]7号文件,项目业主为 锦州兴业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州兴业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锦州兴业阳光住宅小区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民兴街以西、长屯河以东、市建筑安装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以北、铁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64998m2.包括21#楼,建筑面积7600㎡;22#楼,建筑面积7451㎡;23#楼,建筑面积5903㎡;10#楼,建筑面积8184㎡;20#楼,建筑面积4457㎡;26#楼,建筑面积4379㎡;27#楼,建筑面积7815㎡;8#楼,建筑面积6343㎡;9#楼,建筑面积3870㎡;19#楼,建筑面积5037㎡;25#楼建筑面积为3959㎡;
2.4 计划工期:以施工工程开工日期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于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到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锦州市古塔区南一里23-52号)报名,并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8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锦州市古塔区南一里23-5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兴业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二段54#凌云大厦12层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李堃
电 话:0416-291763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周静、付华
联系电话:0416-29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0416-2132325
201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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